苏轼,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
宋神宗时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辛弃疾,少年抗金归宋,曾任江西安抚使、福建安抚使等职。著有《美芹十论》《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先后在江西、湖南、福建等地为守臣,平定荆南茶商赖文政起事,创制飞虎军。后被弹劾落职,退隐山居。开禧北伐前后,相继被起用为绍兴知府、镇江知府、枢密都承旨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