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曲挠橡胶接头应符合本技术条件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2、橡胶件两端内部钢丝圈应圆整,无明显变形。
3、可曲挠橡胶接头所用胶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CJ/T 3013.1、HG/T 2289的规定,见附录B。橡胶件外观要求及分等规定应符合CJ/T 3013.1的规定。平形活接头应符合GB/T 3289.37的要求,金属法兰应符合GB/T 9119的要求。可曲挠橡胶接头的工作压力和真空度应符合CJ/T 3013.1的规定(见表1);试验压力和爆破压力分别应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和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