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个人想法,供你参考:
1、不一定要按专业划分的。
既然是工程合同,肯定有相似点、也有不同点,过去一个人能同时管三个专业的合同,就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并不是难以逾越的。我建议是找三-四个人同时跨专业管合同,这样万一有人离职,短时间也不怕了。
2、在合同签订流程中,应该避免一个人从头签到底的情况。应当有人专门负责招投标、谈判这些前期事务性工作,另一些人专门负责合同内容审核等决策性工作。
3、在执行中的合同,可一式两份,一份由具体执行人去保管,另一份由上级主管保管,便于实时监控。执行完的合同,一份留部门内,另一份交公司保管。
4、人员编制同意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