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在《平水韵》中,是平韵。
真字,列在《平水韵》“上平十一真”韵部。上平 ,下平,皆为“平音”,都属“平韵”。真字所在的“上平十一真”韵部,与“上平十二文”韵部、“上平十三元”韵部,互为邻韵。而互为邻韵时,作词可以通押互“叶”。作诗时,邻韵原则上不能通押。但写作的诗,如使用“飞雁入群格”或者“飞雁出群格”格律时,可在一首诗中使用一个邻韵字用于押韵。
真字在平水韵上平十一真韵部。
真字在平水韵中是属于平声十一真韵部。
真 拼音:zhēn韵部:真
〈名〉(会意。小篆字形,从华(huà),从目,从乚(yǐn),从八。
十一真平声人 尘 身 真 神 臣 辰 陈 珍 鳞 獜 茞 峮 頵 洇 霦 琎 鶞 輑 珅 湣 壣 揗 荺 禛 鈱 瞤 朲 筃 繗 盹 玭 眒 瑸 玟 訔 鞇 碅 蔯 暋 嗪 驞 棆 螴 鯩 麎 莙 痻 份 緸 磌 峾 鷐 厸 碖 檭 衠 帪 馪 阠 蛝 蜠 嫃 仁 晨 麟 嗔 伸 薪 纶 匀 宸 茵 绅 银 均 峋 驯 颦 蘋 钧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