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省考分数的计算方式分为四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3. 法检机关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4. 有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