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
(1)技术引进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引进新技术、新流程、新工艺,或购买专利等发生的费用。
(2)技术开发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有关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生产工艺流程改进、技术的适用性改进和创新等发生的费用。
(3)技术应用示范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开展技术转化应用、综合集成和示范等发生的费用。
(4)科技服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5)培训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资料费、专家讲课费、场地租用费、学员食宿补助等费用。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其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支出,如可行性研究支出、设计费等。
二是与项目招投标相关的支出,如招投标费用。
三是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支出,如项目建设费用、监理费用、勘察费用、审计费用等。
四是与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费用等,如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