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标生,是指高中学校给予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即在各初中学校内要完成一定数量学生的招生(任务),其目的是促进教育平等化,使各初级中学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好的高中。
指标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定向招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学校招生,指标生名额将统一公示。
2、指标生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因各地政策不同,分配方式可能略有差异,在校初级中学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高中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各招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
指标生分配,主要看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根据有关文件,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通过公式计算得出。
除此之外,还要看一个初中的毕业生对教育的贡献率,加上毕业生的合格率、毕业生体质的合格率等指标综合考量,再分配指标生名额。教育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单一分数考量将变成初中对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考量,再根据这些指标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