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1.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大会前和大会期间负责提案征集工作。
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立案和提案处理工作。
2. 代表提案要一事一案并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正式代表;代表提案要事实清楚,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3. 提案由各代表团初审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审查后,合乎上述要求的方可确定为正式提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合并立案,否则将作为意见处理。正式提案办理后,以各种方式予以答复,非正式提案将转送有关领导或部门作为工作参考。因此提案附议人必须是职工代表。
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职代会提案附议人可以是代表,也可以不是代表。
但从立案的角度看,是代表附议会更便于提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