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它是一个行政单位。
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局职能1、按照国家及省、县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监护、管理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2、负责城市亮化工程的管理。
3、负责城市人造景点、园林绿化的管理。
4、负责城市物业管理、户外广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管理。
5、负责城市道路标线、标志、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
6、负责城市污水排放及管网的管理与维护。
7、负责建筑业市场街道堆料、开挖道路、管线入网的管理与维护。
8、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占用、排污设施占用、管线入网、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
9、组织制定公共事业服务规范,积极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是城市的水
电
气
热
垃圾
污水
路灯
公共交通
城市道路的建设
管护和维修.下属有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热电公司等,下面的基本都是国企。
公共事业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主要工作包括环卫、市政、园林、给排水等条线精细化管理和养护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市容市貌。
推行城市道路绿化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与道路保洁等。
督促指导公用设施养护单位做好道路、桥梁、管网、泵站的日常运维,不分昼夜做好城区防汛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出行。
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沿线、河岸湖坡、公园绿地等周边区域暴露垃圾专项整治,以及清理暴露垃圾等等。
是城建部门的下属子局,不是行政单位,只是授权管理公用事业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城市的水、电、气、热、垃圾、污水、路灯、公共交通、城市道路的建设、管护和维修,下属有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热电公司等。
公共事业处在自然垄断之下,可能是由于政府的控制之下,而如果是私营的则会被行政法规所监督。一般所说公用事业包括电力、供水、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燃气供应、交通、通讯等。
公共事业局是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园林绿化,道路保洁等公共领域的管理机构,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使用编制可以是行政编制,也可以是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用事业局的管理对象主要是国有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专业公司,也可以是政府向社会购买保洁,绿化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