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气体灭火,用通常在室温和大气压力下为气体状的灭火剂进行扑灭火灾的消防灭火系统。
一般由灭火剂贮瓶、控制启动阀门组、输送管道、喷嘴和火灾探测控制系统等组成,有的还有加压驱动用的惰性气体贮瓶。通常按使用的气体灭火剂分有卤代烷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和蒸汽灭火系统等。为保护一些不能用水扑救的部位,避免火灾损失,广泛使用了气体消防。如电信机房、广播电视设备、发电机房、电气设备房、变压器、油断路器、电动机、内燃机、电器机房、图书档案楼、科研试验楼、贵重仪器设备房、大型船舶、油品厂房等场所。固定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七氟丙烷、混合气体IG541、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及烟雾灭火系统。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是1996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航海科学技术名词。
中文名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外文名
fixed ga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所属学科
航海科学技术
公布年度
1996年
出处公布时间TA说
出处
《航海科技名词》第一版。
公布时间
1996年,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