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药师报名现场确认需要的资料参考以下: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或在申报表上加盖档案存放地的公章;
3、身份证原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由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7、持大专毕业证书直接参加初级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单位提供工作满两年的证明;
8、民社办医疗机构中的考生在申报时,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初级药师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