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是一个成语,通常用来形容那些一再犯错或不改恶习的人。
这个成语源自于汉代徐稚的《鹪鹩赋》:“屡教之,不改者,吾必更之以鞭笞之。”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屡教不改,就必须用鞭子去惩罚他。这个成语的意义不仅仅是指人们应该遵守纪律,更是一种社会道德标准的关照。在现代社会,屡教不改的人往往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因为他们的行为可能会给其他人带来危害和损失。因此,遵守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一个成熟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我们应该了解这个成语的深刻内涵,避免屡教不改的坏习惯,以此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拼音
lǚ jiào bù gǎi
出处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戮子》:“嘉靖末年;新郑故都御史高捷;有子不才;屡戒不俊;因手刃之。”
例句
这是个屡教不改的罪犯,你们要好好教育。
近义
执迷不悟累教不改死不悔改不知悔改屡禁不止
反义
幡然悔悟浪子回头知错就改知错能改
意思就是犯了错误以后批评教育之后还要再去发,那么这样的人就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毛病,没有办法进步就获得不了成功,就没有办法很好的去生活和工作。
“屡教不改”的意思是指一个人在受到多次教育和警告后仍然存在不端行为,也就是说他仍然固执己见、状态不变,表现出拒不改正的态度。
意思就是多次教育,仍然没有改正。指坚持错误,不肯改正。
读音
[lǚ jiào bù gǎi]
引证
明·沈德符《野获编·果报·戮子》:有子不才,屡戒不悛。
例句
因为他经常犯错,却又屡教不改,他的母亲才会发这么大的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