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牌照申请要求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杭州蓝牌货车上牌规定:
1.去指定的车管所上牌;
2.要求箱体外观、内外尺寸、技术参数必须与公告网上完全一致;
3.车长必须小于或者等于6米;
4.户吨位小于或者等于1.5吨,总质量必须小于或者等于4.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