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泉,个人缴纳公积金有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每月的15日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方式自主缴纳公积金。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在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酒泉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申请书》。填写《酒泉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申请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书到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用人单位代缴: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通过与单位签订协议的方式,由单位代为缴纳公积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灵活就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代缴公积金的比例。用人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代缴至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前往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酒泉地区居民可以通过其所在企业工资条或直接在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纳,其中包括缴纳基数、缴款方式和缴款时间等。居民需逐月缴纳,越早越好,但必须在每月底前完成。需要提醒的是,公积金缴纳金额一般为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月平均工资标准。
同时,酒泉居民也可以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平台上,进行公积金在线缴纳,缴纳方式更为便捷,同时也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