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农耕文化保护名录。
组织专家对全州农耕文化进行收集整理,把祖先流传下来的和已经消失的生产技艺、耕作制度、习俗、节庆、服饰、语言、歌舞、建筑等方面的农耕文化分类汇编,纳入保护名录。扶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民间艺人,让源远流长的农耕文化代代相传。
二、保护好传统民居和自然村落。加强传统民居和自然村落的保护,并投入一定的经费,采取抢救、修复、加固等措施,开展好实物性保护。
三、建立农耕文化传承基地。利用民族团结示范村镇建设项目,以民族刺绣、民族音乐舞蹈、民族节庆等文化元素为着力点,精心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农耕文化传承基地,以利于游客对农耕文化形成直观认识。
四、重视农耕文化的保护、参与和体验。深挖历史文化,发展乡村旅游,在开发乡村旅游资源的时候,尤其要注重对传统农耕文化的保护,不仅保护好农村清新古朴的乡野气息,还要保护、传承和利用好乡村质朴的农耕文化,提高乡村旅游的文化品位。同时,重视游客对农耕文化的参与性和体验性,将文化性与娱乐性、趣味性充分结合,给游客更大的空间,使游客获得娱乐、审美、亲历的体验。
五、注重农耕文化与传统节庆的衔接。我国传统节日都起源于农耕时代,因此,弘扬农耕文化,首先要过好我们的传统节日,让传统节日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要构成部分,使每个人普遍认同传统节日,成为节庆文化的传承人。
六、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文化的协调。在规划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方特色及民风民俗,把当地文化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之中,提升乡村精神内涵,做到特色小镇有风情,特色村庄有风景。
七、注重传承发展和提升民俗文化。我国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有56个民族,民俗文化积淀厚重。因此,要组织开展好民族服装秀、歌舞等集体娱乐活动,定期举办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少数民族文化展演。通过活动的开展,传承发展提升民俗文化,增进各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