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核查内容为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可以申请成绩复核,有关申请须知如下:1.申请材料 :
①提供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需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等内容;2.受理时间 :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以邮戳时间为准)。
3.申请方式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申请者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回函信封(有详细地址和收件人及邮票)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