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管理局标准说法应该是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是把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单位进行了合并,并整合了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的部门职能形成的行政单位。自然资源局主要是针对于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据每个地方的资源问题作出相应的报告和评估,负责自然资源的合法利用和开采,做好合法标准化。
资源管理局属于国家正式的行政机关,里面在编的工作人员都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即公务员。自然资源部是由原来的土地管理局和海洋渔业局合并成立的,每个省市县都有设立自然资源管理局,负责国有土地和海洋资源等的行政管理,在乡镇街道会设立资源管理所。
资源管理局是国资委的下属机构。它是对各种资源的分布及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并且还需要对国资委负责。资源对国家来讲,是十分重要的来源,首先我国人口众多,相对於其他国家来说,我们的每平资源占有量在世界上也是靠后几位的。
资源管理局属于地方行政单位,也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其工作内容有: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资源权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