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执法公务员的职位主要包括执法队员、行政执法局局长、综合执法队队长、执法科长、执法队队长等职务。
执法队员是基层执法工作的主要执行人员,负责日常执法工作和案件调查处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是行政执法机构的领导者,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执法工作;综合执法队队长则是综合执法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执法队员开展执法工作。而执法科长和执法队队长则是在行政执法局下设的科室和队伍的负责人,负责具体的执法管理和工作执行。这些职位共同组成了乡镇行政执法体系的工作机构,协作配合完成执法工作任务。
公安,市场监督,文化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