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入职按照规定没有试用期,那么入职的四个月应该为正式工资,考核不合格是正常考评不合格,而被证明无法胜任职位而辞退。
处理的大致方向有这样的几种:
1、公司留下这个人。
2、公司给予这个人一定的赔偿后劝退这个人(可能算公司违约)。
3、劳动仲裁(因为证据与举证问题谁输谁赢不一定)。
4、拖着,拖到双方中的一方不得不做出妥协。如果采用1、2方案,那么人事部、财务部、做出评价直接上司、或是上司的上司,都需要协调。可以向上司求助,毕竟无论你是在做的是初级岗位还是主管的岗位,对于这件事情来说,要是想要处理好的话,都不可能只影响到你一个人或是只是你与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