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公务员、参公人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在每月领取的工资中包含的津补贴,连同职务工资、基础工资都与个人的工龄相挂钩,工龄35年以上,计发90%;工龄30至34年计发85%;工龄25至29年计发80%;工龄20至24年计发75%;工龄15至19年计发70%,公务员中的公、检、法、司中的行业性津贴退休后随之取消了。
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比例关系
规范后起步年的津贴补贴,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的垂直压缩率为1.60、1.50、1.37、1.30、1.13、1.09、1.02、1。市直离休和退休人员补贴与在职同职级人员津贴补贴发放水平比例关系分别确定为0.8:1和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