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药师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在当地卫生部门或药监部门官网上查询注销申请流程,并下载相关表格。
2. 提交注销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注销原因、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药师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3. 在当地卫生部门或药监部门进行面谈或调查,证明申请人不再从事药师工作。
4. 如果申请被批准,卫生部门或药监部门会发送通知,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注销申请的文件。
5. 如果申请未被批准,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或者向上级卫生部门或药监部门申诉。请注意,注销药师证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申请人应该提前规划注销申请的时间,以免遇到不必要的困难。
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⑴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⑵受刑事处罚的;
⑶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⑷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⑸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2张。
3、《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