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务员。
也就是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包括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大三套班子主要领导、副职及其相关股室,比如党政办、财经办、党建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人数大乡镇可能有四五十个编制,小乡镇和街道有的只有十几二十来个公务员编制,把领导安排完后几乎没有几个名额留给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员在乡镇街道的人数不算多,但基本上是领导,属于核心力量。第二,事业编。主要指原来乡镇街道的七站八所,现在各类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人员。人员按财政供养方式区分,多数是全额拨款编制,部分差额拨款,极少数自收自支性质。他们拿的待遇虽然不如公务员,但因为有人数占大多数,却是乡镇街道的主要工作力量,对乡镇街道的贡献不亚于公务员。某种程度可以说,乡镇街道的工作有一大半都是靠这些人完成的。因此在很多人眼里,他们不是公务员,却胜似公务员。第三,控制数人员。也就是经报机构编制、人社、财政三部门核准的,由财政全额负担工资待遇,严格限定招聘名额,招聘后需报上述部门的非编人员。控制数人员也是聘用性质的合同工,但与普通合同工相比,控制数人员有审批、有备案、有名额限制,除了没有编制,其他整个招聘流程与正式在编人员一样,岗位更为稳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