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字需要的证件和程序为:
1、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携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去派出所户籍科;
3、经审查无误后由派出所上报分局再次审核即可。
孩子改名字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