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2. 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要求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3. 倾斜调整。一是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二是符合要求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加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