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休后的户口迁移流程如下: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退)休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老年人优待证等证件及资料。
开具证明材料:需要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以及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办理户口迁移:带着准备好的所有材料,前往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准迁证”。然后,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会开出《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携带上述资料,按照指定的程序完成户口迁移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务员退休后选择异地安置,原单位可能会发放一定数额的安家补助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助。此外,如果退休公务员及其家人需要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如车船费、住宿费和行李搬运费等,这些费用也可能由原单位进行报销。
一般来说,公务员退休后户口还在原户口所在地。
但在当事人的配偶、子女之一在原籍地有常住户籍,并且有固定住所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户籍“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