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要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如各类减免税通知书复印件、各类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等)
(4)所有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办理企业所得税抵缴需提交以下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
2.完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3.抵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申报表;
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抵税年度超过3年的,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所指的专项申报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