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要补办的,需满足以下条件:毕业超过两年的,可以向原学校申请补办《报到证》。
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原则上回毕业学校办理《报到证》补办手续。应届毕业生没有拿到《报到证》的,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办理《报到证》补办手续。补办《报到证》只需要毕业生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具体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毕业生在补办前先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教务处的相关老师。
报到证丢失,可以到原毕业校的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丢失证明,到省就业办进行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丢失报到证可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办理补办手续,一般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缴费证明或学籍证明。补办时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建议及时补办避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