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执法是事业编制。
乡镇综合执法的职责是: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
2、负责辖区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参与辖区部门联动,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4、按照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统一安排,参与全县重大执法行动;
5、监督环卫外包公司,牵头组织对辖区城乡环境精细化考核进行考评;
6、完成县城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的综合执法一般就是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般属于是乡镇人民政府底下的事业单位。一般来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属于是事业编制。只有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局长和副局长和大队长属于是国家公务员。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是负责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任务。比如说城市管理以及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