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原则4.1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服务保障原则。
4.2坚持总量控制、预约管理的日常管理原则。
4. 3坚持安全环保、实用节能的厨房设计原则。
4. 4坚持公开透明、经济高效的运营管理原则。
4. 5 坚持卫生健康、营养可口的菜品保障原则。
5 基本要求5.1 组织要求5.1.1鼓励采用社会化购买服务方式向机关职工提供餐饮服务,采用社会化购买中标服务商应立的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5. 1.2 配备满足开展服务需要的工作人员类别和数量,且资质、能力满足要求。
5. 1.3 食堂运营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制定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1.4 鼓励将膳食文化融入食堂文化中,体现机关文化建设。
5. 1.5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事故风险危害分析、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防投毒管理机制。定期组人员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并按应急预案协助救援。
5. 1.6 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GA654的规5.2 场所选择与布局要求5.2.1 场所选择5.2.1.1 应选择与就餐人数相匹配的运营场所,宜设置在1楼(层)。
5. 2.1.2场所不得选择易受污染的区域。应距离污水池、垃圾场、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25m并位于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外。
5. 2.2 布局5.2.2.1 食堂实行分区管理,应设置食品处理区、就餐区、辅助区。
5. 2.2.2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包括洗菜间、粗加工间、热菜间、主食间、冷菜间、配餐消间等专间,冷食、生食、裱花蛋糕制作应设置预净间。各不同区域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不得生间。如无法设置食品处理区的可采用中央厨房统一配餐运营模式。
5. 2.2.3就餐区中就餐座位数不应少于进餐人数的1/2,餐桌桌面应采用环保、便于清洁的材料5.2.2.4辅助区的更衣室、清洗清洁工具存放场所应独立设置。
5. 2.2.5 应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和餐厨垃圾回收通道及各通道应无交叉,并用不同颜色的箭头标识区分。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用后的餐饮具,或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成品。
5. 2.2.6 机关食堂面积布局与各区比例,应符合表1的规定。
山西《关于全省党政机关食堂及公务接待用餐中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包括各类事业单位)食堂及公务接待用餐管理。
全省党政机关(包括各类事业单位)食堂应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实行自助用餐或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公务活动用餐按照快捷、健康、节约要求,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主要提供山西本地家常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