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到县一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户籍地址填法:按照省份、城市、县、乡的顺序填写,且一般以户口本和身份证载明的地址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且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