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2024-05-13 05:57:01
社会团体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麻烦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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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候选人应当具备章程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任职条件,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且任期不超过两届;基金会负责人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基金会负责人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得由在职公务员兼任。

2024-05-13 05: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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