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由林地权利人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提出确权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好申请表、提交权属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2.受理公告登记机关应对递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为期30天的公告。
3. 勘察登记通过初步审核后,林业主管部门将组织勘界组进行现场勘查,然后对林权拟登记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准予林权登记。
1.本人申请报县级林业局(村委会加注意见),2.由林业局派技术人员和乡镇林业助理员,以及村干部到实地调查测算,3.根据调查的林地面积、树种、株数填写林权证发给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