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
一、建筑工程:建筑框架结构、地基基础及桩基、混凝土结构、室内外装修、砌筑工程、普通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等;
二、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河湖治理、水利工程、排水污水处理、市政照明等;
三、民用建筑设备安装:空调、通风、暖气、电气、消防、给排水、燃气等;
四、其他专业:电梯安装、建筑幕墙、景观绿化、景观工程、景观照明、建筑智能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