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缴纳省医保的单位都是省直单位,就是由省垂直管理的单位,比如: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教育厅等等,其有专门的的省医保中心来负责医保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般来说缴纳省医保的单位都是省直单位,是由省垂直管理的单位。
省级政府公务员和省属事业单位,以及省属高校都是省医保。享受省医保的人群也就是医疗保险改革前享受“公费医疗”的人群。
具体单位有省政府以及所属机构,省委所属机关,和省直厅局单位。各厅局所属执法机构,科研机构,省卫生厅管辖的省属医学等都属于省医保,此外还有省属高校也是省级医保。
是省直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省属事业单位
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一般是省直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例如省属高等院校,省属医院等单位的职工,还有省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这些人员参加的医疗保险都是省医保。缴纳的参保费由省医保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享受省医保的按比例报销政策。
省直医保即省医保中心参保;省医保、市医保,都是医疗保险,所不同的是医保的统筹范围不同,省医保主要是指由省负责统筹的医保,市医保主要由市负责统筹的医保。
1、省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2、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3、省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4、财政全额供给及部分供给经费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