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项目办(重点办)一般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省发改委分管副主任或者副巡视员兼任,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承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综合协调相关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综合协调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重大问题。
省重点项目办(重点办)一般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省发改委分管副主任或者副巡视员兼任,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承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综合协调相关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综合协调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重大问题。
省重点办主任是监督和检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委托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管理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检查督促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