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层级,也是最高层级,就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通则》对整个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要求、任务目标、基本程序和建设内容做出了规定。第二个层级是细则。已发布和即将发布的化工、非煤矿山、工贸、职业病危害、电力、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及燃气等行业细则就是属于这一层级,《细则》根据《通则》基本要求和各行业领域特点,规定相关行业领域“两个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对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等工作程序做出具体规定。第三个层级是实施指南。实施指南是在贯彻继承通则和细则要求基础上,对各行业领域中细分门类企业“两个体系”建设进行具体规范,明确工作方法、步骤和具体原则,以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