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我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的(老)十六字方针,内容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的内容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