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或执照登记表(复印件);
4、当地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
5、燃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含工程建设、设计安装、监检、防雷、公安消防、城建档案等)备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7、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客户服务制度、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
8、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职称证明、岗位培训合格证,其中液化气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不能少于5人(复印件);
9、主要设备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压力容器使用证,充装许可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