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字在中国文化中的意义:
一、“和”是宇宙自然、社会人生发生的规律,存在的常态,功能的佳境。
如前引史伯“和实生物”、即为“和”的最高审美义蕴提出了哲学依据。其中“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物错杂以成“文”等论点,对“和”发展为审美范畴影响尤大。
二、“和’,是创作主体的生理机能、行为态度以及精神境界的最佳状态和理想规范。
三、“和”是作品创造的雅正和平、含蕴深厚的艺术境界,这一审美特征备受传统诗论家的推崇。
四、“和”是艺术辩证法的适宜度量和最佳境界。
五、“和”作为中国古代杂文学观念中的一个基本范畴,其义蕴中还包括了文学作品调节社会矛盾、改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政治教化功能,以及调节平衡身心健康的作用。扩展资料:中国文化,是华夏文明为基础,充分整合全国各地域和各民族文化要素而形成的文化。不同于中华文化的国际属性,可以称之为"中国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受中华文明影响较深的东方文明体系被称为"汉文化圈",特指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政治、经济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反映。
“和”是中国哲学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用现在的话就是“和谐”的意思。《国语·郑语》记述了史伯关于“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
认为阴阳和而万物生,完全相同的东西则无所生。可见和合中包含了不同事物的差异,矛盾多样性的统一,才能生物,才能发展。这是中国对世界文化的贡献。也和世界普遍认同的“多样性”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