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是按照工程量和单位工程价格计算的建设工程合同。
如果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有偏差,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工程量偏少,则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单价计算,承担工程量不足的损失。如果工程量偏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规定进行调整,并由发包方支付相应的工程量增加费用。在处理工程量偏差时,应遵循合同约定和公平原则,保证双方权益平衡和合同履约。
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偏差是指实际施工时,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存在差异。如果工程量偏差超出合同规定的容许偏差范围,就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合同的变更或索赔。如果不能达到质量要求,应进行返工或者惩罚处理,直到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同时,应注意合同中工程量偏差的规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