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行政单位,其职责是:(一)负责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小城镇及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 的方针、政策、法规、意见。(三)负责小城镇及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规划实施,以及 基础设施配套、公共建筑、生产建筑、住宅建筑等建设工程与施 工的业务咨询、项目审核、技术服务和质量检_工作。(四)负责村镇建设项目审批发证及工程定点放线、规划验 收等工作。(五)负责指导监督乡镇污水处理站厂建设运营工作。(六)负责乡镇“人口集中”指导工作。
农办是行政单位。
农办其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扶贫老区的方针政策;
2、会同相关部门拟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
3、负责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重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协调督查;
4、指导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5、指导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