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属于武警部队,属于公安部消防局部门管理。
1、虽然消防救援局是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管,但是地方的应急管理局对消防总队,支队,大队,站只有指导建设的权利,没有直接管理权利和指挥权。地方市(区)消防支队属于该省(直辖市)的总队管理。
1、虽然消防救援局是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管,但是地方的应急管理局对消防总队,支队,大队,站只有指导建设的权利,没有直接管理权利和指挥权。地方市(区)消防支队属于该省(直辖市)的总队管理。
公安部和武警总部
消防部门由公安部和武警总部共同领导。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消防队是一支比较特殊的部队,具有双重职能,实行的是双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