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区综治委)是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全区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供区委、区政府决策;
2、对一个时期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实施;
3、指导、协调、推动各街道、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4、总结推广实践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探索和逐步完善维护社会治安的新办法;
5、 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全称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属于政府政府编制序列,和政法委合署办公
社治委就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很广泛的,从公检法到各部、局,甚至妇联等,都有 职责: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调查分析研究,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加大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重点人口服务和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