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第”主要有以下几个意思:名词,第一。
例如“初第,参掌书记。”(王禹偁《送同年刘司谏通判西都》)副词,仅,只。例如“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方苞《狱中杂记》)副词,但,只管。例如“弟今此来,第欲与兄共养姑尔。”(归有光《与朱元晦秘书》)连词,同“弟”,用于友人、亲戚间问起彼此官职等事时,表示尊敬。例如“第何须问及于此。”(归有光《上殿札子》)以上是“第”在文言文中的一些常见意思,具体含义和用法可能会根据语境和时代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第,表序数,如第一。
名词,住宅、宅邸。
连词,但。如:第以世事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