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员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2.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 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5.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6.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 协助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8. 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候可以勒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扩展资料建筑工程安全员分三类,称为安全“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企业法人或负责安全事务的副总。(A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B本)安全生产看管人员:专职安全培训员。有安全证件的安全看管员。(C本)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类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到注册中心办理变更手续:(一)三类人员姓名变更的;(二)三类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变更的;(三)三类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每个月末,注册中心将三类人员的变更信息情况汇总后报市建委施工安全处和建筑业管理处,由施工安全处和建筑业管理处根据人员信息变更情况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的核查。
1. 工地安全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2. 在工地时,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3.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相关从业人员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考试即可。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