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省、市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州)级学分3学分。
4、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医生进修期间,当年的进修时间超过半年的学分直接算合格的。不用去挣学分。医务人员去进修,对口帮扶的,当年超过半年时间的,学分直接为合格,年底不用统计学分的。进修学习不足半年的就要学分(25分合格,职称不同,I类和IⅠ类学分的要求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