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佐”是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属于地方行政官员。
在唐代,判佐是州、县的主要官员之一,负责管理地方政务和司法事务。在宋代,判佐的职责逐渐被分化,有的判佐主要负责刑狱,有的则主要负责地方行政和财政事务。在明清两代,判佐一般是县级官员,负责管理地方行政、司法和财政事务。总的来说,“判佐”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古代官职,其职责和地位在不同朝代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判佐也就是判官的副手。判佐是从八品的司法官。判官是唐时节度使、观察使和防御使这类地方大员的僚属,佐理政事。
所谓的“判佐”就是判官的副手,属于从七品的官职,“判佐”其实是州职事官“参军事”的别称,狄仁杰一生当过判佐、法曹、县令、司马、刺史、郎中、内史、御史、巡抚、都督、元帅、宰相——死后还被追封为司空,梁国公。”
无法确定“判佐”是指什么官。可能是一种特定职位名称,或者是一个地方特有的称谓。如果能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可能能够得出更准确的答案。
"判佐"是古代中国官制中的一个官职。在唐代,判佐是地方行政机构中的一个职位,主要负责辅助地方官员处理政务事务。判佐通常是地方官员的副手,协助地方官员管理和处理各种事务,包括审判案件、管理人口、征收税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