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联合体可以参加招标,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合作关系,在合同履行期间共同承担责任。在联合体中,每个成员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合同履行等。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分配和各自的权利义务,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可以。项目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招标,共同承担中标后的合同履约责任。联合体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联合体协议、业绩证明、资质证明等材料。同时,联合体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利益分配等事项,确保联合体的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