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出自[左传·定公四年]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是《唐诰》敇封给唐叔虞的建国方略。其内涵是,要沿用夏朝的政治执国,用戎人的制度来区划土地。显然,这是一个具有变革意义的建国方略。“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建国方略,与同时赐封的齐国、鲁国、卫国的建国方略——“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是有严格区别的。后者三国皆是沿用商朝的政治治国,按照周朝的制度来区划土地,而唯有晋国既不按商政,又不遵周制,是从晋居夏虚和戎狄绕晋的实际,实行的是因地制宜的、因事而异的“夏政”与“戎索”兼施并举的建国方略。这一方略,既发扬夏民族的文化传统,又尊重众戎的习惯法规,做到以夏戎之政,治夏戎之地,以夏戎之法,理夏戎之民。这无疑是一个求同存异、宽厚包容的建国方略,是一个因时、因事、因势而变革的建国方略。难怪,有学者说晋国是西周王朝改革开放的试点。
意思就是:采用殷商时期原来的制度,按周法分配给老百姓耕地。
解读:“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周公东征后,成王把一部分领土分封给商微子启,让他建立宋国,遵从旧典,管束商臣民,拥戴周王室;又把部分臣服的殷遗贵族迁于成周,让他们仍保留自己的田宅、领土;成王还分给卫康叔殷七族遗民,分给鲁伯禽殷六族遗民。在以上地区,周王对殷遗民“皆启以商政”,继续殷商的法律,尊重殷商的传统,以怀柔政策,图求殷商旧族的合作与归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