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的推断是根据已知案情事实和知识、经验,推断未知案情的思维形式。
即由已知事实推导出的未知案情。常用的侦查推理有:(1)回溯推理。这是根据案件的结果,推断其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的一种思维形式。
(2)演绎推理。它是从一般性判断导出特殊性判断的推理,也即根据某类案件具有的共同特点推导出该类案件中每起案件都必然具有这些共同特点的推理方法。
(3)类比推理。根据已知对象与被考察对象的特征逐一对应相同,进而得出被考察对象就是已知对象的结论。
(4)归纳推理。侦查人员从许许多多的个别案件中,反复观察到了某些特点,从而概括出该类案件的共同特点的。